关于调整网上商城商品品目及采购模式的通知
[2023-01-02]
据财政部印发的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》(2022年版)、《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网上商城对商品品目和采购模式进行了相应调整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模式调整。网上商城采购模式分为超市采购、批量集中采购、框架协议(第二阶段)三种采购模式。原定点采购取消,有关品目分别调整到超市采购、框架协议中执行。超市采购商品品目分为通用类商品品目和定制类商品品目,通用类商品品目由入驻供应商负责上架维护商品,采购人选择上架的通用商品作为采购标的物进行采购。定制类商品品目不做商品上架展示,由采购人录入采购需求,选择符合条件的入驻供应商进行采购。部分原商城品目纳入框架协议执行范围的,在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入围采购完成前,仍按照超市采购模式执行,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入围采购完成后,改在框架协议栏目下增设该品目,并按照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入围采购结果展示入围供应商及商品。
二、品目调整。原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品目(工程类)改为计算机网络设备系统集成品目(服务类),入驻供应商保持不变。原审计服务品目(服务类)改为会计鉴证服务品目(服务类),入驻供应商保持不变。原安防监控工程品目(工程类)改为视频监控设备品目(货物类),入驻供应商保持不变。不再单独设置通用货物类的LED显示屏品目,供应商不再上架商品,LED显示屏纳入视频监控设备品目定制采购范围,由采购人提出个性化采购需求进行采购,原LED显示屏供应商可选择成为视频监控设备品目的定制供应商。消防设备品目(货物类)由定制类货物改为通用类货物,入驻供应商按细分品目上架商品,采购人按需下单采购。其他商品品目分类层级及名称调整详见附件。
附件:网上商城商品品目分类表
齐鲁云采政府采购网上商城
2023年1月2日